中共唐河县委书记 李德成
今年以来,唐河县委在市委、市纪委的领导指导下,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反腐倡廉建设绩效考评位列全市第二名。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以“主体责任深化年”为契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一)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与乡镇、县直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经常对县四大班子成员和乡镇、县直单位负责同志“扯袖子”、“咬耳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二)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了《关于构建全县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对承担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职责的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以及教育、文化等近10个单位进行资源整合,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好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改进干部考察办法,运用“四听四比四看”方式,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核,防止带病提拔,规范中层干部审核任职工作,为科学遴选、使用干部提供准确依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对照重点治理十项内容,做好自查整改和承诺工作,切实增强了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履行制度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建设,制定了《县委常委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把职责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县委班子成员,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逐级梳理责任清单,形成了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县委带头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各级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积极发挥约谈的指导督促、提醒警示和保护教育作用,综合运用常规约谈、重点约谈、问责约谈等多种形式,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全方位约谈网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前三轮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23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2个,有效发挥了党内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和评议、“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通报曝光等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今年以来,已约谈8名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听取39名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增强了履行“两个责任”的实效性。
(四)履行考核惩处责任。坚持平时督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人大、政协支持配合,纪委组织协调,组织、宣传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督查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和监督机制,由县委常委带队,对乡科级干部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人大、政协机关适时开展视察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录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对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形成了强责明责、履责尽责的良好局面。
(五)履行支持保障责任。一是支持纪委聚焦主业。县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县纪委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充实配强执纪问责办案人员,执纪监督机构和人员均达到机构总数、总编制数的75%以上。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25个精简到26个。二是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县委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对纪委重要案件亲自指导,重要信访案件和重要线索处理亲自过问,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坚决严肃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三是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在办公办案装备设施、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保障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六)强化换届纪律督导。在今年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中,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廉政提醒、全程参与监督等方式,切实强化换届风气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在换届选举动员会上,专门组织全县各级党委一把手、主抓党务副职,以及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观看了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教育片,并通过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进行换届廉政谈话等举措,明责明纪在前,防止发生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同时,县委成立19个督导组,对县乡换届纪律进行全程跟进监督,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抓现行,始终保持对换届工作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换届期间,唐河未发生一起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事件,未发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圆满完成了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换出了清风正气,换出了心齐气顺劲足的好局面。唐河县代表南阳市迎接了省委换届领导小组检查,得到了充分好评。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县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着力从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抓好责任制考核、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精心安排部署,明责强责尽责。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细化5个方面18项责任目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强化基层党委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建立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述责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约谈等配套制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讲会,层层明责强责,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责任制考核。整合公安、检察、法院、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力量,建立完善了信息沟通制度、“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案件移交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协同作战”的反腐败格局。认真做好县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通过座谈、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及130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三)坚持“纪”挺“法”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紧紧扭住查办案件这一龙头不放松,以查办“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业务内信访举报243件次(含中央省市纪委转办137件),立结案件103件,党政纪处理10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4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同时,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和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实施信访监督谈话5起,组织处理7件次。深入推进信访举报“五项机制”建设,与上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11份,领导带案下访案件6起,已全部查清,大量信访问题在基层得以解决。
(四)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中心工作,对重点事项开展监督督查16次,一些工作推进缓慢、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化“一改双优”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改进干部作风,确保了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五)立足有效预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教育为先,文化育廉,依托唐河廉政手机报、县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唐河”、bt365手机官方网站等平台,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至目前,已发送手机报30余期,专刊及廉政提醒10余期,官方微博“清风唐河”发布微博3000余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重要节日廉政恳谈,改造升级县党风廉政教育展厅,以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传导廉政意识。推行“一案双书”,以案明纪、寓教于惩,发挥案件审理的惩治教育功能。扎实开展“五个一”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处级、科级干部学习《条例》、《准则》,深入基层单位讲廉政党课20余次,专题开设“两个责任”、党风政风监督、作风纪律建设等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六)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问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流程、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今年以来,因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被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1人。
三、纠正“四风”问题,狠抓作风纪律建设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在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规定,积极清理腾退办公用房,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以狠刹“四风”为重点,集中整治上下班工作纪律、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日中午饮酒、滥发奖金补贴、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开展“大督查”24次,下发通报12期,组织处理90人,党纪处分8人。
(二)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四风”新动向、新特点,紧盯大吃大喝“隐身术”、车辆使用“新花招”、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化整为零”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26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9起,党政纪处理21人,组织处理10人,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在全市排名第二。
(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公款消费、公务灶制度执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7个年度性专项治理。目前,查处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8起9人,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3起7人,公职人员参赌涉赌案件4起4人,发现单位公款消费违规违纪线索37个,受理行风投诉案事件4起,党纪处分25人。
(四)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议事决策、调查研究、直接联系群众等制度,严格落实“婚丧嫁娶等事宜备案”、“节假日”公车封存备案、公务接待季度备案等规定,初步建立了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公务接待上,全县22个乡镇(街道)和具备条件的15个县直单位设立了“公务灶”,探索推行公务接待“两单制”,公务接待费用同比降低45%,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是高位启动。省、市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县迅速行动,制订方案,成立了高规格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位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自查自纠。2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涉农部门重点围绕干部作风、涉农惠农资金项目落实、“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28个县直涉农部门对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台账;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反映群众身边的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118个,整改落实107个。三是狠抓案件查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及时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上半年,共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5起,党政纪处理49人,组织处理18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占查办案件总数的60%以上。6月12日,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唐河召开。
(二)狠抓中央、省纪委转办交办重点案件办理。成立了县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办、纪委精干力量负责查的专门班子,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和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坚持县纪委主办主查,结合实际制定核查方案,一个问题组建一个调查组,每条问题线索核查结束后,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上报市纪委,保证了案件查办质量。今年,中央、省纪委交办唐河问题线索21起,已办结18起,党政纪处理10人,组织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