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唐河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7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任务,为监察体制改革后更好形成反腐败合力夯实基础。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李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发武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察委分管案件、案管工作的常委、委员,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赵阳主持。
会议上,赵阳宣读了《中共唐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和《中共唐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宣读了中共南阳市委印发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协作配合和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的相关文件。
李勇指出,2017年反腐败协调小组积极转变思维、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有效凝聚了反腐合力,取得了良好的反腐成果。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被监察对象增加、监察范围扩展、腐败行为隐形变异致使查处更难等要求反腐败工作在体制机制上、方式方法上、效率效果上不断改进、不断优化、不断提升。
关于下一步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李勇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好协调配合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主动作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三是主动担当,各单位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全面履行职责清单;四是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防逃追逃,进一步织密织牢防逃追逃“天网”;五是推进反腐败大数据平台高质量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大数据平台建设,保证共享数据质量,提升数据质量研判水平;六是不断探索,在人才培养和效果使用上协作配合,进一步拓展协作配合的广度和深度。